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刺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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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章:如果我愿意被你浪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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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看你吃不吃苦。”

    送外卖,做家政,这种好像不太实际,南荞对摆地摊倒是有些兴趣。

    “花姐,摆地摊怎么个摆法,上哪摆,哪些东西好卖?”

    花姐的建议勾起了南荞的兴致,摆地摊没有学历要求,也不用投入太多的资金,确实不错。

    “卖什么?”

    花姐抿着唇很认真地思考这个问题,突然,她想到上次李太的那件旗袍。

    “有了,南荞,我觉得你眼光特别好,而且你好像在服装这块有天赋,不如你去城浦路的服装批发市场进些服装来卖。”

    服装的利润挺大的,如果卖的好,也挣钱。

    花姐记得自己有个小姐妹,那时候刚来北城,就是从摆地摊卖服装开始,现在做的是小有成就。

    “这个好。”

    南荞倒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天赋,她不过就是喜欢看这些,以前看电视她就喜欢观察那些演员穿的衣服。

    后来在酒店工作,经常和那些富太太们打交道,南荞便会悉心留意她们的穿作打扮。

    “谢谢花姐。”

    “恩,但你记住兼职归兼职,可别影响了酒店工作,不然我可让你走人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啦,放心吧,花姐。”

    “行,去忙吧。”

    心里有了这个想法,南荞心里就开始盘算起来。

    找了一天公休的日子,南荞起了个大早准备前往城浦路,她刚下楼就碰见了等在楼下的沈暮時。

    “南荞,早上好,还没吃早餐吧,给你买的。”

    沈暮時说着就把牛奶面包塞进南荞手里。

    现在是早晨七点半,她这么早出门,居然碰见他,那么……

    “沈同学,你怎么在这,几点来的?”

    “沈暮時。”

    每每南荞叫他“沈同学”的时候,沈暮時总是要执拗的去纠正她,因为在他看来两个人之间的称呼很容易影响相处,所以,在这点上他很偏执。

    “好吧,沈暮時,你几点来的?”

    “五点半吧,南荞,你在躲我,所以我只能不请自来。”

    这个理由真是一个好借口。

    “我没有躲你。”

    沈暮時笑而不语,原来南荞也会说谎,她撒谎的样子真挺可爱。

    “好,你说没有,那就是没有,今天这么早要去哪?”

    “有点事,去买些东西。”

    “我陪你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,沈暮時,你今天不用上课吗?”

    南荞的公休都不会是周末,所以今天是工作日,沈暮時难道不上课?

    “恩,今天没课,走吧。”

    沈暮時转身,南荞没有行动迈步,她觉得自己最近挺焦头烂额的,不是顾顺顺就是沈暮時,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办。

    沈暮時见南荞没有跟上,便转头问道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南荞犹豫片刻说道:“我的事,不用你陪,沈暮時,我很谢谢你为我做的,但,对不起。”

    她不能在一边喜欢韩稹的情况下,一边和沈暮時或者顾顺顺不清不楚。

    沈暮時回头走到南荞面前,他温柔地把南荞落在鬓角的一缕碎发别到脑后,“南荞,不要说对不起,你知道我喜欢你,所以,你不用和我说这三个字。”

    他承认的很大方,喜欢南荞不是一件丢脸的事,相反他觉得如果她能做自己女朋友,那他一定会觉得幸福,沈暮時不像韩稹,不知珍惜。

    虽然心里早有准备,但当真的听到沈暮時亲口表白时,南荞这心还是跳的厉害。

    好半晌,她才憋憋出一句话,“你别喜欢我,你是天中的神,我没这份荣幸,而且我,我不值得你喜欢。”

    沈暮時浅叹一口气,南荞啊,南荞,高中时候多么骄傲的一个女孩子,怎么因为喜欢韩稹就这么自卑了呢。

    “值得,就算全世界的人都不喜欢你,但我依然要喜欢你,宠你。”

    南荞抬头看着沈暮時,此刻他的眼里有着说不出的坚定,她没有想过他会如此直白。

    尴尬的气氛将空气凝滞,南荞甚至不敢大口呼吸,沈暮時突如其来的表白吓得她是措手不及。

    沈暮時看出她的不安,他之所以这么快说出来是因为他不想错过,感情不能勉强,但至少有让对方知道的权利。

    他未婚,她未嫁,他们都没有另一半,这又何错之有?

    “好了,走吧,你不是有事吗?别耽误了时间。”

    沈暮時好像并没有放弃要和南荞同去的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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